詳見附件
又來文修正
請參考
主旨: | 檢送修正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「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計畫」獎勵方式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110年11月18日快小教字第1100007447號函諒達,110年4月20日桃教資字第1100030339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修正參加對象:本市公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。 |
三、 | 修正送件期限:110 年 12 月 31 日前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 |
四、 | 本案承辦人:快樂國小 曾鈺娟 03-3580001#812 |
五、 | 敬請依送件期限前親送或郵寄至快樂國小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