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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訓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2-10-14 | 點閱數: 155

主旨:有關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期間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」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   

一、依據111學年度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計畫辦理。

二、旨揭比賽辦理期程為1111018(星期二)起至1215(星期四)止。

三、相關防疫規定(詳如附件),請各校提醒參賽者配合:

(參賽者如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確診者、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之「居家照護」、「居家檢疫」、「居家隔離」者,禁止參賽。

(凡進入會場前均須實施體溫量測及配戴口罩。

(尚在「自主防疫」期間內參賽學生及陪同人員,需另檢附活動前 24 小時內篩檢(含家用快篩或 PCR 證明)如附件一)於報到時繳交,未繳交者不得入場及出賽。

(參賽人員當日有發燒症狀(發燒額溫達37.5度以上),得於15分鐘內再以耳溫槍測量,如複檢仍有發燒情形(達攝氏38度以上),一律禁止參加比賽,並請儘速離場。

(為配合防疫工作,參賽人員務必掌握報到時間並提早到場,避免因入場及體溫量測作業影響參賽時間。

四、吹奏類樂器因演出所需,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,演出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,吹奏類樂器學生,國、高中學生及成人倘無完成3劑疫苗接種(國小學生倘無完成2劑疫苗接種)須提供48小時內陰性快篩證明;倘三個月內曾確診且比賽當日無症狀之參賽者,得以有記載日期之確診證明文件代替疫苗接種證明及快篩證明;相關須繳交證明如下:

(個人賽 (吹奏項目)請於報到時繳交「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健康狀況之證明」 (如附件二)

(團體賽(有吹奏項目)之參賽組別:

1、應於賽前向參賽學生收取「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健康狀況之證明」 留校備查(如附件二)

2、於報到時繳交「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學校防疫證明暨參賽者名冊 (如附件三)

(團體賽(無吹奏樂器)之參賽組別,請於報到時繳交「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參賽者名冊」或「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參賽者名冊 (如附件四 或五 )

五、吹奏類樂器應使用個人專屬樂器,避免使用共同樂器造成接續使用者可能感染之風險。

六、請貴校協助提醒參賽領隊及學生填寫,並於報到時繳交相關表件,以便賽事順利進行。

七、本案得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,依指揮中心、教育部、本市公告之疫情發展相關規定,滾動修正防疫措施,並於本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公告,請參賽人員自行密切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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