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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長 - 教務處 | 2025-06-05 | 點閱數: 8

說明:    
一、    旨揭報名日期為114年6月10日至8月1日,認證日期為10月18 日(星期六);報名方式請搜尋「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」(https://hakkaexam.hakka.gov.tw/hakka/index.php)。
二、    本府訂有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,項目如下:
(一)    本府114 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:
1、    10人以上組隊報考,補助報名費、餐費及雜支。
2、    15人以上組隊報考,補助報名費、餐費、車資、工作費 、保險費及雜支。
3、    申請日期至114年8月18日(星期一)止,以郵戳為憑。
(二)    本府114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團體實施計畫:
1、    每單位限報1組、每組人數至少15人(含)以上,另每人參加1組,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。
2、    團體報名「到考率」及「及格率」獎勵機制,最高可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禮券及桃園客庄一日遊尊榮行程(限報名單位之主要推動者1人及通過認證人員)。
3、    申請日期:放榜15日後截止。
(三)    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:
1、    設籍桃園市民眾(不含高中以下學生)通過中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2,000元獎勵金;中高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 3,000元獎勵金;高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6,000元獎勵金。
2、    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,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
(四)    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 點:
1、    本府員工於本市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,通過中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2,000元禮券;中高級認證合格者,可申請3,000元禮券;高級認證合格者 ,可申請5,000元禮券及敘獎。
2、    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,向各機關學校、事業機構 提出申請,並由各機關學校、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 之。
(五)    本府 114 年度開設客家研習課程實施計畫:
1、    研習對象及人數:原則為成人,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 至少15人。
2、    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,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 課。
(六)    以上相關獎勵金(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)不得重複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