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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人事 - 人事室 | 2025-06-16 | 點閱數: 35

任教職務:

2.資源班教師1.

(一)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:

1.中華民國國民。

2.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除第7款以外之其餘

  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(如附錄說明)。

3.無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。

(二)報考人員資格:

【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】

1.1次招考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
2.2次招考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,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,得為具有修

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.3-5次招考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,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,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(三)報考日期及聯絡電話:

1次甄選報名:114623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
2次甄選報名:114624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
3次甄選報名:114625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
4次甄選報名:114626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
5次甄選報名:114627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
 

聯絡電話:03-4792153# 811

(四)甄選日期及相關時間:

1次甄試日期:1146231330

2次甄試日期:1146241330

3次甄試日期:114625 1330

4次甄試日期:114626 1330

5次甄試日期:114627 1330

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