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教職務:
2.資源班教師1名.
(一)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:
1.中華民國國民。
2.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除第7款以外之其餘
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(如附錄說明)。
3.無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。
(二)報考人員資格:
【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】
1.第1次招考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2.第2次招考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,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,得為具有修
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3.第3-5次招考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,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,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(三)報考日期及聯絡電話:
第1次甄選報名:114年6月23日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第2次甄選報名:114年6月24日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第3次甄選報名:114年6月25日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第4次甄選報名:114年6月26日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第5次甄選報名:114年6月27日8時至11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
聯絡電話:03-4792153# 811
(四)甄選日期及相關時間:
第1次甄試日期:114年6月23日13時30分
第2次甄試日期:114年6月24日13時30分
第3次甄試日期:114年6月25日 13時30分
第4次甄試日期:114年6月26日 13時30分
第5次甄試日期:114年6月27日 13時30分
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