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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長 - 各項宣導 | 2026-06-03 | 點閱數: 26

主旨: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經教育部核定辦理115學年度國民 小學專任輔導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,請協助公告轉知, 請 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年5月29日北教大進字第 1151040094號函辦理。

二、招生對象:

(一)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 位。

(二)依據「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」第2條規定,具備以下條件 之一: 1、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、輔導、諮商相關系所。 2、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。 3、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。

三、上課時間:於總上課時數不變的原則下,原則排定上課日 期為115年9月15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,上課時間為寒暑假 之平日、假日或學期中之夜間(線上)、假日為原則。視課程安排,部分課程需要於學期中的平常日進行。實際上 課時間將視授課師資之規劃為主。

四、報名方式:報名期間自115年6月22日至115年7月10日止(郵 戳為憑),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。

五、甄選方式:採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,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 簡章。

六、收費標準: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,每學分新臺幣 4,900元整,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3,000元整。

七、請詳閱招生簡章,詳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 網/最新消息(網址:https://cce.ntue.edu.tw/onenews /168),或聯繫本案承辦人:歐小姐,聯絡電話:(02) 27321104分機82102。